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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快递分拣工猝死在岗,算不算工伤?

添加时间:2023-03-01 作者: 来源:中国科普 点击:749 收藏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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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专家:李志强,资深律师

2月21日,一则60岁中通快递分拣工凌晨在岗位猝死的新闻冲上热搜。

分拣工凌晨猝死在岗位上,图源:极目新闻

微博截图

此事引发众多网友热议,而对于宁波人社局给出“60周岁不属于劳动者”的说法,很多人表示难以接受。为啥60岁不属于劳动者?那60周岁以上老人在工作中如果受伤该如何正确维权?一起来看,60岁以上工作者不算劳动者?

60岁以上工作者不算劳动者?

我国现行规定的退休年龄,普通工种是男性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从劳动法概念,退休后的男女确实不再是劳动者了。但就广义上说,劳动法对雇佣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劳动用工有禁止性规定,现行法律和社会面并未禁止用人单位及个体雇主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

国家统计局今年1月17日通报,截至2022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8004万人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2019年底发布的抽样调查显示,有10.2%的老年人还在从事有收入的工作,其中城镇老年人中有9.7%仍在工作,农村老年人中有10.6%仍在工作。                

由于60岁以上的老人有的身体还好,技术好经验丰富,如若再就业工作,其对社会和个人、家庭都会大有裨益的。所以,说60岁后属不属于劳动者时,就要看要表达的确定意思和相应的语言环境了。

60岁以上老人工作时受伤如何维权?

60岁以上老人再就业工作,一般是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和受雇主雇佣,万一工作时受伤或致病,能适用工伤保险当然更好、更省事,不行的话则可采用另行的法律手段:

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1192条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即“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1179条则规定了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废的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残废的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合同约定

即在接受劳务或雇佣用工前,签订劳务合的同时一定要设计好安全保护和意外伤害的救济条款,也可以在违约条款中留有意外伤害救济内容。

如遇雇主非常强势不签劳务合同或在合同中不设计安全救济内容,则更要在提供劳务时,保留好提供劳务的实物证据,万一发生意外时可根据合同或实物证据索要赔偿。

商业保险

各地的保险公司都有一些针对劳动安全的商业保险,可以在签订合同时雇主商议共同购买或自行购买,以防万一在发生意外时能获得更好的利益保护。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专门提到“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可以肯定,未来会有很多退休后的老人在再就业工作中展示辉煌,不仅要注重自身在工作中的安全保护意识,法律制度也会在更大层面上保护这类人群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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