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江宁大学城有多名学生吸入网上购买的电子烟后,出现了头晕、心慌甚至烦躁不安的症状。所幸,这些学生已好转出院,并没有对自身健康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但此次“肇事”的电子烟疑似含有大麻主要的活性物质:四氢大麻酚。
9名学生所吸的电子烟。图片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这并非电子烟首次与大麻等毒品扯上关系。2019年底,一位加州少年长期吸食含有四氢大麻酚的电子烟,险些造成肺部完全损毁。2019年6月-2020年2月期间,美国出现了至少2800例“爆米花肺”患者,近70人死亡。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这些病例与含四氢大麻酚的电子烟烟液产品相关。
在我国大力禁毒的高压线之下,电子烟产品如何成为毒品的藏污纳垢之地?即便不含四氢大麻酚等毒品,电子烟还会带来哪些危害?近年来,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还有哪些监管“痛点”?科技日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
电子烟致身心皆损
青少年首当其冲
“如果最终的鉴定结果显示此次‘肇事’的电子烟确实含有四氢大麻酚等毒品物质,那就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应当严惩!”北京市吸烟控制协会会长张建枢表示,生产者的违法行为必然会被追究,而售卖电子烟的电商平台也存在监管失责。2020年1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文,禁止电商平台销售电子烟。
即便是不与毒品“厮混”在一起,电子烟也饱受诟病。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电子烟的危害众多且影响长远。尤其是对于好奇心重、自控力弱的青少年而言,更容易陷入电子烟的泥潭中。
“现有研究数据显示,电子烟会给青少年带来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损害,还有可能成为青少年使用传统卷烟的桥梁。”湖南师范大学心理学系副教授冯永辉告诉科技日报记者,相关化学分析表明,电子烟的成分与传统卷烟存在同质性。吸电子烟也会带来一系列健康风险,如可能有损心脑血管健康,造成心肌梗死、中风等严重疾病;增加口腔癌、食道癌、胰腺癌风险;还有可能影响青少年海马体和大脑皮层发育,进而损害神经系统,影响注意力和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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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理角度出发,使用电子烟还可能增加青少年的危险行为。例如电子烟与大麻的吸食和酒精的滥用等危险行为密切相关。”冯永辉表示,电子烟使用者更容易出现多动症、焦虑症、赌博障碍等心理健康问题。与传统卷烟类似,青少年使用电子烟还可能是他们未来走上犯罪道路的社会标志。
冯永辉还强调了电子烟带来的“门户效应”。所谓“门户效应”指的是非吸烟者在使用电子烟后会过渡到使用传统卷烟,电子烟给传统卷烟的使用充当了“门户”或桥梁的作用。
科学监管“三无产品”
不可“把小害交给大害监管”
早前,作为新型的替烟产品,电子烟经历了长时间的野蛮生长,堪称“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估”的“三无产品”。
随着电子烟的危害日益显露,近年来我国有关电子烟的管控红线也正在缩紧。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宣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宣传和规范管理,警示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尤其是通过互联网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有效防止青少年误入电子烟迷途。
随之,前文提及的电商平台禁售电子烟通告出台,为电子烟强制“断电”。
2020年底,电子烟问题首次被写入全国性法律文本——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电子烟纳入吸烟管理范畴,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
今年3月,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应当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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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我国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对电子烟的监管。但不可否认的是,距离建立一套长效、稳定的电子烟流通、监管机制仍任重而道远。
在张建枢看来,近期工信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就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他表示,对电子烟加强管控值得提倡,但监管主体不应是国家烟草专卖局。该局本质上是在执行烟草总公司的企业职能,如果其作为电子烟的监管单位,无异于“把小害交给大害监管”。
“从1991年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起,20年来,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一例由烟草专卖局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的案例处罚和报道。我们很难相信烟草专卖局会对电子烟的监管超过对卷烟销售的监管力度。”张建枢呼吁,应将监管主体设为无利益相关的第三方,如公共健康相关部门等。
同时,张建枢与冯永辉都特别强调了保护青少年免受电子烟危害的重要性。两位专家建议,应打造全面的无烟环境,不仅仅囿于学校层面,还应在家庭、社区、网络(影视作品等)等多层次宣传无烟的健康理念;严格控制电子烟的广告投放,严禁实体店铺张贴夸大性宣传广告产品,在电子烟产品外包装印刷上“有害健康”的相关提示;加强电子烟有关危险因素、质量控制的相关研究等。
总之,保护青少年远离电子烟危害、构建无烟大环境,对于每个人来说都责无旁贷。愿此次南京学生所受的苦楚能为促进电子烟乱象治理、科学监管机制建设再添一把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