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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唐山市2024年度国家级和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4-02 收藏 打印 字体: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协:

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和河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检查、评估等工作,市科协制定了《唐山市2024年度国家级和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今年的工作与往年有较大变化,请认真按照《方案》中的要求,对照《2024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项目。

请各县(市)区科协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六份)报送市科协普及部,凡不按规定程序、时间或材料内容不全、不按要求申报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2024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基地出示成立三年及以上证明,农技协出示社团登记证明和年检证明(三年内年检证明);

4、申报农技协提供统计局出具的当地人均收入证明(三年内的收入证明); 

5、县(市)区科协推荐的公示证明;

6、县市区科协推荐函(附件3);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8、受表彰文件、“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注册组织截图、相关科普设施及活动图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白鹤华,2829493;刘禹彤,2836607

电子邮箱:tskxpjb@126.com

附件:1、2024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

          3、县市区科协推荐函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3月1日


唐山市2024年度国家级和省级基层科普

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新时代我市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基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公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水平整体提升,根据河北省科协《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和河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科协〔2024〕4号)精神,做好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检查、评估等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汇聚优质科普资源赋能基层,不断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基层科普服务水平,打通科普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全社会树立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开创新时代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新局面,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项目申报范围

按照省科协文件要求,申报单位为: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基层农技协、社区、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及科普小镇创建单位,科普大篷车运行(委托)单位,服务于基层科普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三、申报单位资格

(一)唐山市内从事科普工作、发展科普事业的相关法人单位和组织(具体要求详见指南);

(二)具有能够保障项目顺利组织实施的工作团队和完成项目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三)参加申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承担市科协工作执行情况存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申报的项目。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应当具备明确的工作目标、具体的实施方案、合理的支出预算和测算依据。项目内容应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二)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选择申报1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内的同一支出不得重复申报财政资金支持,已获财政资金支持或有经营收入的项目,应在申报材料中说明。

(四)项目应由申报单位单独完成,严禁转包或分包。

(五)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项目申报单位在实施项目时,不得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各种合法权益。项目一经立项,即视为项目申报单位独家、免费、长期授权市科协行使该项目形成的各种合法权益。

五、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各县区科协结合本地区基层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指导辖区内符合申报资格的单位进行项目申报,集中开展征集、筛选和审核,把好项目真实性、质量关和标准关,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县区科协统一报送市科协。各县区科协作为项目申报和落地的归口管理单位,要做好奖补对象的资金使用、监管、总结、绩效评估等各项工作。

(二)项目评审。市科协会同市财政局组建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市科协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审核和认定,在市科协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正式确定为奖补项目,按照要求签订项目书,启动项目实施。

(三)项目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应将获支持的项目列入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计划,保障其组织实施所需的各种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6月底前将中期绩效完成情况报送市科协;11月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实施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确保实施效果,将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市科协。项目承担主体、项目内容因故需要变更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县区科协申报报批手续,经县区科协审核同意后,向市科协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市科协批准后方可按变更后的方案执行。

(四)检查评估。各县区科协积极做好、主动配合检查评估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保留项目实施合同、支出票据、财务决算等材料,以及能够证明实施成效的纸质材料、图片(视频)等资料。市科协将会同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观摩、评估。

六、资金支出要求

(一)支出范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科普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区域科普场所设施及科普示范体系建设等方面。具体支出范围参照国家和河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支出重点。有效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在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时,围绕乡村振兴、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健康河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突出科普日、科技工作者日、科技周、双创周等品牌科普活动的汇聚集成,重点突出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具体目标,重点突出面向公民提供优质科普资源、科技培训、科普讲座、展教展示、发放宣传品等开展科普活动费用。

(三)加强统筹。申报单位编制预算时,购入与科普工作相关的固定资产资金不得超过20%。所支出的项目费用和购置的资产符合政府采购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安排专人负责,制定专门台账,定期检查。

(四)绩效管理。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确立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平均每场科普活动受益人数≥300人,参与群众满意度≥95%。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是推进我市基层科普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县区科协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跟踪服务,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计划项目顺利实施。

(二)严肃纪律,强化监管。要把监管工作贯穿于项目推荐、预算编制、工作调度、检查评估、总结考核的全过程,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项目要求。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要严格执行《河北省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和项目落地落实。

(三)认真总结,强化宣传。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抓好典型培育和经验推广,创造可复制推广的方式方法,推动全市基层科普能力和科普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传递科协正能量,展现科协新作为,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科普工作。

 

附件1

2024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务与科普融合服务”试点项目

(一)申报内容

利用基层政务服务大厅体系完备、人员健全、管理智能的优势,推动科普资源向基层汇聚,在公共场所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

(二)考核指标

1.在服务大厅设立科普宣传区域,张贴科普挂图,摆放科普类书籍、杂志、宣传册等,供前来办事的群众取阅,定期更新科普内容,确保内容的时效性和新颖性。

2.开展科普活动,利用政务大厅征集公众科普需求,在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技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周等重大活动期间,开展科普讲座、报告、展览等活动,全年不少于10次。

3.利用政务服务大厅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科普文章、视频、图片等,传播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的科学素养;加强“科普中国”平台科普信息员注册工作力度,每个政务大厅注册科普信息员不少于5人。

4.建立市级试点1个,县级试点5个。

(三)申报对象

服务于基层科普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四)支持额度

合计7万元。

二、科普小镇建设项目

(一)申报内容

建设具有唐山特色的科普小镇。小镇以拥有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科技创新、自然生态等优质科普资源的企事业单位为骨干,带动和整合周边社会资源,形成科普主题突出、科普功能较强、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功能区。

(二)考核指标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社会信誉度好,居民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氛围浓厚;

2.科普特色鲜明、要素集聚、宜居宜业、富有活力,立足专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机制“新而活”,坚持产业、科普、文化、旅游“四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加盟单位(机构)不少于3个;

3.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普设施。建有科普展示厅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科普展示厅室内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普展示室外面积不少于10000 平方米,科普画廊(展示屏、宣传栏)不少于100米;具有含科普内容、较为完善的说明牌、解说牌、导览牌及其他各种类型的宣传栏、电子屏等,涉及科普内容要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能常年向公众开放,每年接待各类观众不少于10000人次;

4.建立长期稳定的开展科普工作所需的专职或兼职的科普工作管理人员、科普讲解员、科技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数不少于5人;科技志愿者人数 20 人以上,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以科学普及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志愿服务;

5.具有特色科普活动项目、特色品牌科普活动,积极参加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等主题科普活动,结合科普小镇特点开展线上线下科普教育活动,每年开展4次以上重大科普活动。

(三)申报对象

在唐山市内从事科技创新、科技教育、生态资源管理的教育、科研、生产、旅游的法人单位,并形成科技、科普资源聚集、融合特色产业、构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服务一定人口规模、科普特色鲜明的特定区域。

(四)支持额度

计划立项2个,每项10万元,合计20万元。

三、基层科普能力提升行动项目

(一)科普教育(示范)基地提升行动

1.申报内容

支持市级及以上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完善科普基础设施,丰富科普内容展示,不断提升科普信息化服务水平,打造集科普、研学、旅游、休闲等为一体的科普教育基地,推进科普基地旅游与生态旅游、民族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融合发展。

2.申报条件

(1)基地建立三年以上,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具有明显的科普标识和科普元素,建有“一牌一栏一室”:在办公场所或生产经营场所等显著处树立 基地匾牌;在办公场所建设科普宣传栏,且定时更新有关内容;建设有科技培训教室;

(2)具备开展科普公共服务的室内外场所条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

(3)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4)建有完善的科普规章制度,制定有科普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5)常年开展面向群众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主题日期间举办主题科普活动,每年科普活动不少于4 场;

(6)在“科技志愿服务”平台完成组织注册,招募科技志愿者10名以上。

3.申报对象

市级及以上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4.支持额度

计划国家级立项6个,每项10万元;省级立项3个,每项5万元,合计75万元。

(二)科普示范社区能力提升项目

1.申报内容

社区科普阵地建设、科普活动开展

2.申报条件

(1)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建有完善的科普规章制度,制定有科普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3)科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利用效果好;具备科普活动场所:互动体验功能的社区科技馆、主题科普馆或科普体验中心;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或科普服务站;有 10 延米以上的科普宣传栏、科普长廊、科普橱窗或科普街区;

(4)具备社区科普大学或科普讲堂,社区科普课程每年不少于10次;

(5)科普活动贴近居民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益面广,时效性强;拥有本街道(社区)居民参与性强、参与率高、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每年在社区开展活动不低于4次;

(6)居民热心科普事业,主动承担科普任务,科普中国信息员注册人数达到社区人口的1%以上;

(7)在“科技志愿服务”平台完成组织注册,招募科技志愿者20名以上;

(8)近3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

3.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社区

4.支持额度

计划国家级立项4个,每项5万元,省级立项2个,每项5万元,合计30万元。

(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提升行动

1.申报内容

支持提质升级一批基层农技协,扶持已经成立、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基层农技协向“协会+合作社”、“协会+公司”、“协会+电商”等新型经营方式发展。支持基层农技协为当地农民提供农技社会化服务,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生产,建设必要的科普基础设施,开展必要的科普培训及活动,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服务乡村产业振兴。

2.申报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管理规范,成立三年以上;

(2)会员农户在300户以上,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3)每年普及推广1—2项农业实用技术和新技术;

(4)积极推进科技志愿服务活动,成立科技志愿服务队且在全国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注册科技志愿者不少于 20 人;

(5)科普工作规划明晰,建有科普惠农长效机制;

(6)全年各类科普活动次数不少于 5 次。

3.申报对象

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4.支持额度

计划立项3个,每项5万元,合计15万元。

(注:本申报指南中的各项目经申报评审如达不到立项数,支持资金可调剂到其他项目)

 

附件2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报书是申报项目的依据,填写内容须实事求是,表述应明确、严谨,并对其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二、经费使用方向仅限于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

三、项目申报书填好后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所盖公章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账号单位的公章。申报单位必须可以开具正式发票。

四、相应栏目请填写完整,缺项或格式不符的申报书不予受理。

五、本申报书为A4纸张正反面打印,报送一式六份。同时发送申报书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六、各栏目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七、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不得申报该项目。


 




附件3

推  荐  函

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根据唐山市科协《唐山市2024年度国家级和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我单位组织申报,截至2024年  月  日,共组织申报   家,分别为: 

我单位已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初审、初评,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县市区科协(公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4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已了解本次申报的相关要求,所填写提交的申报材料均为本单位编写,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无欺瞒和作假行为。

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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