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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唐山市科普教育基地” 申报创建及复评有关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04-27 收藏 打印 字体:

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唐全科办字〔2023〕1号

                                                                                                                                                                                

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唐山市科普教育基地”

申报创建及复评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企业(院校)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市级科普教育基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年)》,进一步发挥科普教育基地在科学技术普及中的重要作用,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开展科学普及,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素质办)决定在全市组织2023年度唐山市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并对2018、2019年度认定的市级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复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创建工作

(一)申报条件。详见《唐山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唐全科字〔2023〕1号,文件请在“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或通过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tskp.org.cn/notice/1/134)。申报材料包含:

1、唐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

2、申请报告(单位基本情况、申请理由、科普设施和能力);

3、附件材料,具体见附件4。

(二)申报名额。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级学会、企业(院校)科协可推荐1个,县(市)、区科协可推荐2-3个。

(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将科普教育基地创建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素质办,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9号市科协,联系电话:2829493),纸质申报材料要求胶装成册。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市素质办(tskxpjb@126.com)。

(四)申报程序。由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盖章后报市素质办,由市素质办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采用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结果将在唐山市科协官网网站进行公示。

二、复评工作

为规范对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按照《唐山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限为5年。到期后需重新申报,经认定后可被继续命名为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的规定,将对2018、2019年度已命名的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名单见附件3)进行复评,对复评合格的继续命名,对复评不合格或不参加复评的科普教育基地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告。请2018、2019年度已命名的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填写申报《科普教育基地复评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于2023年4月20日前报送市素质办,同时发送电子版发至tskxpjb@126.com。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开展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和复评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培育和扶持科普教育基地发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挖掘优质资源。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动员,深入科技(科普)场馆、公共场所、教育科研、生产设施、信息传媒、科技研发中心、医疗疾控等一线调研,深挖优质科普资源,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推动科普社会化,提高科普教育基地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三)联系方式:

报送材料电子信箱:tskxpjb@126.com

联 系 人:李涛

联系电话:2829493

附件:

1.唐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2.唐山市科普教育基地复评表

3. 2018、2019年度认定的唐山市科普教育基地名单

4.关于唐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材料的一些说明


 

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附件1

唐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公章):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主管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  月


填报说明

一、本申报书由拟申报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填写。

二、本申报书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3份。

三、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一律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四、提交申报书时应提供反映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开展科普工作的图片或视频等。

五、填写申报书应注意以下内容:

1.“拟申报类型”:A.科技场馆类,B. 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C. “三农”类,D. 企业类,E.自然资源类,F.其他类。

2.“基本科普信息”中“专职科普人数”指单位内专门从事科普工作的人员数量,“兼职科普人数”指单位内兼职或能够临时从事科普工作的人员数量;“科普志愿者人数”指经常到单位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对稳定的单位外人员数量,“其他上级单位”是主管单位以外的相关业务指导部门。

3.“单位简介”:面向社会公众对象,以通俗易懂的文字简要介绍本单位。

4.“科普工作简介”:请简要介绍申报单位开展科普工作的情况,包括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主要形式、内容、规模、效果及开放制度等基本情况。

5.“科普工作保障条件”:说明申报单位为开展科普活动所提供的场所、设施、人员、经费、制度等保障条件和措施。

6.“已命名情况”:请说明申报单位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的称号、命名单位和命名时间,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图片等)。

7.“科普发展规划”:请从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角度,简要说明申报单位未来三年的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应的保障条件或措施。

8.“其他相关材料”:请详细列出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目录清单,并以附件形式上报科普工作制度、单位标识、单位宣传片、场地展示图、特色活动照片、视频、数字化虚拟参观等材料,便于公众更好了解基地。

附件2

唐山市科普教育基地复评表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公章):

推荐日期:     年  月  日

 

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  月

 


附件3

2018、2019年度认定的唐山市科普教育基地名单

2018年度(18家)

唐山动物园

唐山抗震纪念馆

唐山市青少年创新科普教育基地

唐山百川创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唐山市丰南区图书馆

唐山市古冶区大庄坨小学

唐山市丰润区一品农珍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丰润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遵化市第二中学

遵化市食用菌协会

遵化市鼎珍养蜂专业合作社

迁安博物馆

迁安市第三实验小学

迁西县第三实验小学

迁西归巢部落

玉田农来农往农民专业合作社

滦县气象馆        

2019年度(22家)

唐山市气象服务中心

唐山世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唐山南湖旅游景区)

唐山市米字格体验式儿童素质教育馆

唐山市新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唐山垚泽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开平)

古冶区金山小学

丰润区迎宾路小学

丰南区惠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遵化市气象台

遵化市沙石峪陈列馆

遵化市建明东街创客创业坊

迁安市第三实验小学

迁安市文化馆

唐山友顺农业开发发展有限公司(滦州市)

滦州市兰庄鑫沃生态园

河北丰泽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玉田县)     

玉田县珠树坞中心小学

乐亭万事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滦南县第二实验小学

曹妃甸区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

迁西县花香果巷唐山供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4

 关于唐山市科普教育基地

申报材料的一些说明

一、基本条件材料说明

第1.提供公共科普服务的法人单位,或以法人单位为依托的内设(下属)机构。

申报单位为法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营业执照之一。申报单位不是法人单位的,须提供上级(所属)单位授权函及上级(所属)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5.通过网络媒体平台向公众公布开放信息、科普教育活动信息、展教资源更新情况等公共科普服务信息。

提供包含向公众公布开放时间、科普教育活动信息、展教资源更新情况等内容的网站、新媒体平台的发布页面(栏目)图片。

第6. 有稳定的科普经费投入或专项科普经费,能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提供2020-2022年期间,本单位每年科普经费收支决算或科普经费收支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需明确支出用途和金额)。

二、六类申报材料说明

(一)科技场馆类

1.设施条件

(1)提供能够证明展教场所面积的说明材料,包含:室内展教区域面积文字概述以及相关支撑图纸等材料。

(2)提供展教设备照片5-10张,填写展教设备名称,对多媒体、数字化、互动体验类展教设备进行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展教内容或设备更新、举办短期科普展览等形式。

2.科普服务(按每个服务项目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2020-2022年期间,任意一年度中的公众接待记录(1月1日至12月31日)。

提供活动信息: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简介(包括:活动地点、主要内容、面向对象、参加人数)。如果是全国科普日、科技周、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主题日举办的活动,需重点标注。

活动现场的照片或已发布的新闻报道图片。

建有专门的科普网站,提供科普网站链接。

3.人员保障

提供专兼职科普人员(科普志愿者)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专业专长、岗位职责、有效联系电话。 自建《专兼职科普人员(科普志愿者)名单》填报 。

提供2020-2022年期间,任意一年度中本单位开展的科普人员培训方案(含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活动开展现场照片。

(二)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

1.设施条件

(1)提供能够证明展教场所面积的说明材料,包含:室内展教区域面积文字概述以及相关支撑图纸等材料。

(2)提供展教设备照片5-10张,填写展教设备名称,对多媒体、数字化、互动体验类展教设备进行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展教内容或设备更新、举办短期科普展览等形式。

2.科普服务(按每个服务项目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2020-2022年期间,任意一年度中的公众接待记录(1月1日至12月31日)。

提供活动信息: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简介(包括:活动地点、主要内容、面向对象、参加人数)。如果是全国科普日、科技周、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主题日举办的活动,需重点标注。

活动现场的照片或已发布的新闻报道图片。

建有专门的科普网站,提供科普网站链接。

3.人员保障

提供公共科普服务联络人或负责人,参与本基地科普工作的科研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专业专长、岗位职责、有效联系电话。

提供2020-2022年期间,任意一年度中本单位开展的科普人员培训方案(含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活动开展现场照片。

(三)“三农”类

1.设施条件

(1)提供能够证明展教场所面积的说明材料,包含:室内展教区域面积文字概述以及相关支撑图纸、照片等材料。

(2)提供展教设备照片5-10张,填写展教设备名称,对多媒体、数字化、互动体验类展教设备进行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展教内容或设备更新、举办短期科普展览等形式。

2.科普服务(按每个服务项目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2020-2022年期间,任意一年度中的公众接待记录(1月1日至12月31日)。

提供活动信息: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简介(包括:活动地点、主要内容、面向对象、参加人数)。如果是全国科普日、科技周、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主题日举办的活动,需重点标注。

活动现场的照片或已发布的新闻报道图片。

建有专门的科普网站,提供科普网站链接。

3.人员保障

提供公共科普服务联络人或负责人,专兼职科普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专业专长、岗位职责、有效联系电话。 自建《专兼职科普人员(科普志愿者)名单》填报 。

提供2020-2022年期间,任意一年度中本单位开展的科普人员培训方案(含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活动开展现场照片。

(四)企业类

1.设施条件

(1)提供能够证明展教场所面积的说明材料,包含:室内展教区域面积文字概述以及相关支撑图纸、照片等材料。

(2)提供展教设备照片5-10张,填写展教设备名称,对多媒体、数字化、互动体验类展教设备进行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展教内容或设备更新、举办短期科普展览等形式。

2.科普服务(按每个服务项目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2020-2022年期间,任意一年度中的公众接待记录(1月1日至12月31日)。

提供活动信息: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简介(包括:活动地点、主要内容、面向对象、参加人数)。如果是全国科普日、科技周、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主题日举办的活动,需重点标注。

活动现场的照片或已发布的新闻报道图片。

建有专门的科普网站,提供科普网站链接。

3.人员保障

提供公共科普服务联络人或负责人、专兼职科普人员(科普志愿者)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专业专长、岗位职责、有效联系电话。 自建《专兼职科普人员(科普志愿者)名单》填报 。

提供2020-2022年期间,任意一年度中本单位开展的科普人员培训方案(含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活动开展现场照片。

(五)自然资源类

1.设施条件

(1)提供能够证明展教场所面积的说明材料,包含:展教区域面积文字概述以及相关支撑图纸、照片等材料。

(2)提供展教设备照片5-10张,填写展教设备名称,对多媒体、数字化、互动体验类展教设备进行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展教内容或设备更新、举办短期科普展览等形式。

2.科普服务(按每个服务项目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2020-2022年期间,任意一年度中的公众接待记录(1月1日至12月31日)。

提供活动信息: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简介(包括:活动地点、主要内容、面向对象、参加人数)。如果是全国科普日、科技周、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主题日举办的活动,需重点标注。

活动现场的照片或已发布的新闻报道图片。

建有专门的科普网站,提供科普网站链接。

3.人员保障

提供专兼职科普人员(科普志愿者)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专业专长、岗位职责、有效联系电话。 自建《专兼职科普人员(科普志愿者)名单》填报 。

提供2020-2022年期间,任意一年度中本单位开展的科普人员培训方案(含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活动开展现场照片。

(六)其他类

1.设施条件

(1)提供能够证明展教场所面积的说明材料,包含:室内展教区域面积文字概述以及相关支撑图纸等材料。

(2)提供展教设备照片5-10张,填写展教设备名称,对多媒体、数字化、互动体验类展教设备进行标注。包括但不限于展教内容或设备更新、举办短期科普展览等形式。

2.科普服务(按每个服务项目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2020-2022年期间,任意一年度中的公众接待记录(1月1日至12月31日)。

提供活动信息: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简介(包括:活动地点、主要内容、面向对象、参加人数)。如果是全国科普日、科技周、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主题日举办的活动,需重点标注。

活动现场的照片或已发布的新闻报道图片。

建有专门的科普网站,提供科普网站链接。

3.人员保障

提供公共科普服务联络人或负责人,专兼职科普人员(科普志愿者)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专业专长、岗位职责、有效联系电话。 自建《专兼职科普人员(科普志愿者)名单》填报 。

提供2020-2022年期间,任意一年度中本单位开展的科普人员培训方案(含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活动开展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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