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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掉初心,他走上贪腐不归路——西盟县科学技术协会原主席朱如虎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添加时间:2023-04-12 作者: 来源:唐山市科协党总支 点击:4162 收藏 打印 字体:

2020年3月,根据群众网络信访举报,西盟县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对西盟县科学技术协会原主席朱如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020年9月,朱如虎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政务处分。2020年12月17日,被告人朱如虎被西盟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62.2267万元,上缴国库。

初心褪色

2019年11月29日,西盟县纪委监委启动对西盟县科协原主席朱如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工作,通过调阅西盟县科协、各乡镇协会的相关财务资料,走访相关人员,笼罩在朱如虎身上的迷雾被渐渐拨开,隐藏其中的违纪违法事实也逐渐浮出水面。

“朱如虎,男,汉族,中共党员,1996年4月任西盟县组织部副部长……”翻看朱如虎的履历,不难发现,其深受组织信任,先后担任西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老干局局长、勐梭镇党委书记、县经济和商务局党委书记、县科协主席等职务,但他在职务升迁、权力增大后,一步一步被自己的欲望吞噬,逐步腐化堕落,最终沦为腐败分子,成为阶下囚。

私欲膨胀

“2003年一天傍晚,一名职工为了调动工作,用信封装了800元现金送给我,当时,我是不想收的,但在该名职工的再三哀求下,我就把钱收下了,这也是我第一次收受他人送的钱。”朱如虎交待。

在那个工资水平并不高的年代,800元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正是这800元,让朱如虎的内心产生了微妙的变化,“原来,公权力是能变钱的。”

从一开始收受他人几百元到主动向他人索要上万元,朱如虎内心的“潘多拉魔盒”被彻底打开。

经查,朱如虎任西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老干局局长、县科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非法索取、收受他人送的现金10余万元。

滥用职权

“上厕所捡到一张发票都要拿到单位去报销。”这本是一句玩笑话,但这句话却在朱如虎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同意用省科协下拨救灾款给予支付。”

“同意支付。”

……

近百张发票批字,记录了朱如虎巧立名目,套取“科协经费及科普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及占为己有的事实。2009年10月,朱如虎当选西盟县科协主席后,已不再满足于收受、索要他人送的财务,而是将“魔爪”伸向了单位的经费和项目资金。

2012年至2015年期间,为了偿还西盟县农村信用社贷款及购买思茅区房子及地块的欠款,朱如虎利用其担任西盟县科协主席的便利,弄虚作假,先后多次私自安排西盟县科协职工、个体老板,以虚开虚增发票、伪造虚假花名册报账的方式,套取西盟县科协公务经费及科普经费私设“小金库”,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教训惨痛

朱如虎在检讨书中写道:“我的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了党的纪律,给国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作为领导干部,我丢掉了初心,辜负了党组织对我的培养,对不起我的家人。”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朱如虎本应带头遵纪守法,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却因个人私欲膨胀,沉迷“权利”“金钱”,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违反党的纪律。从一开始收受他人几百元到主动向他人索要上万元,在利益面前逐渐堕落,走上贪腐不归路,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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