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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唐山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环保局,
  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院校)科协:
  2013年9月14日是第十一个“全国科普日”。为扩大“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从2013年起,中国科协联合教育部及与主题相关的部委共同组织举办。根据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环保厅《关于举办 2013年河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冀科协【2013】56号)精神,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环保局联合组织开展2013年唐山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唐山”。
  二、活动时间:2013年9月14-2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唐山市“全国科普日”启动仪式暨主场活动
  “全国科普日”唐山启动仪式暨主场科普活动由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环保局于2013年9月14日在纪念碑广场联合举办。邀请市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和主场活动。启动仪式与主场活动方案另行制定。
  (二)全市“全国科普日”科普联合大行动
  1、科技馆免费开放和流动科技馆下基层活动。在9月14日当天,集中组织市县科技场馆免费开放。“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组织流动科技馆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开展广覆盖、多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公众全面普及生态环境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环保事业,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良好氛围。
  2、高校科普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高校智力和资源优势,调动高校师生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组织高校在“全国科普日”期间面向青少年、社区居民及广大公众开放相关重点实验室、教学科研设施等科普资源,举办科普讲座、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宣教活动。
  3、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基地特色科普活动。“全国科普日”期间,市内的全国、省级和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要结合自身特点和科普日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免费或者优惠的特色科普活动,积极推出与生态环境主题相关的科普展览、科普讲座或其他形式的科普服务活动。
  4、社区环保科普益民行动。科普日期间组织动员科普示范社区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社区科普益民计划”表彰奖补对象,围绕科普日活动主题,通过科普展览、科普文艺汇演、科普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贴近居民生活实际的垃圾分类、节约用电(水、气)、低碳出行等环保科普知识宣传,增强社区居民环保意识、提高社区居民环保能力。
  5、农村环保科普行动。深入推进“2013年暑期大学生科普志愿者农村环保科普行动”的开展,组织300名大学生科普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生态环境调研和服务、宣传普及农村环保知识、协助解决农村环保具体问题。科普日期间,国家级和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奖补对象,要带头围绕科普日主题,开展节能降耗农业新技术讲座、新品种推广,开展科学施肥(施药)知识普及,推广动物养殖粪便和植物秸秆无公害化处理技术。
  6、青少年科普联合行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重点开展“节粮在我身边”、“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认识白色污染”等活动,重点培养青少年的节约意识、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作品展示活动,激发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开拓创新思路。
  7、举办系列环保形势报告会和环保科普知识讲座。组织报告团深入全市各地开展环保形势报告和环保科普知识讲座。重点是用详实的数据介绍我市的环境形势、宣传党和政府出台的环保政策,介绍有关行业和方面应采取的环保措施。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各县市区科协、教育、环保部门要加强协作、主动参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实施“全国科普日”活动(市级组织活动层面的任务分工见附件3)。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出席和带头参与科普日活动。要广泛联合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和整体效应。各市级学会、企业(院校)科协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发挥科普活动的主力军作用。
  (二)统一规范,加强指导。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科普日活动主题,采用规范的名称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2013年我市的全国科普日活动名称为:2013年×××学会(市、县、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日”活动。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科普日活动的指导和服务,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科普日活动项目的谋划组织和实施,及时有效地提供科普活动资源,加强对科普日活动经验的总结和推广。
  (三)贴近公众,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科普日活动主题和公众科普需求,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精心策划、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科普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科普形式,进一步突出科普工作的大众性、基础性和实用性,让科普活动更多地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生产、走进生活,扩大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覆盖面,提高科普工作的针对性和效果。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手机短信、移动电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功能和作用,加大对我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扩大“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影响力和社会知晓度,增强“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品牌效应。
  五、其他事项
  (一)积极做好重点科普活动项目报送工作。各县市区科协汇总本地科协、教育和环保部门《2013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见附件1),于2013年7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市科协普及部。市级学会、企业院校科协,市教育局、市环保局机关《2013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电子版,在同一时间直接报送市科协普及部。
  (二)做好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今年中国科协和省科协将分别对各地科普日活动进行工作考核和表彰。对活动组织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对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科普活动授予优秀特色活动称号。各市级学会、企业院校科协,各县市区科协、教育、环保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于2013年9月25日前将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含电子版),以及“2013年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和“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见附件2、3)报送至市科协普及部。
  (三)全国科普日活动相关资源下载服务。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可自行登陆中国科协官网(www.cast.org.cn)、教育部官网(www.moe.gov.cn)、环保部官网(www.zhb.gov.cn)和中国数字科技馆网站(www.cdstm.cn)进行查询、下载。

市科协普及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立华
联系电话:2825154
传  真:2825154
市科协普及部电子信箱:tskxpjb@126.com
邮寄地址:唐山市西山道9号唐山市科协普及部
邮  编:063007

市教育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士平 熊朝阳
联系电话:2801601 2802687

市环保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自民
联系电话:2325292

唐山市科协  唐山市教育局  唐山市环保局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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